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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性错误?交强险最高应赔5000万


日照汽车网  来源:搜狐汽车 黄海  日期:2007-8-13    责任编辑:


交强险最高应赔5000万!——很抱歉用了这么个耸人听闻的标题,但这却是“有根有据”的:在7月12日,一直为交强险劳心费神、四处奔波的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再次上书保监会,质疑交强险的保障额度太低,并大胆建议:每次事故的死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应提升到5000万元!而7月初他曾致函保监会,要求将交强险中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限额提高到25万元。——短短几天,孙勇律师为何发生了“200倍”的变化?交强险到底该赔多少?能赔多少?赔付5000万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吗?很遗憾的是有关方面似乎对此不屑一顾,一个月后的今天我们只好旧事重提:

并非常识性错误,乃有“国际惯例”?

    现在,有关方面动辄拿“国际惯例”说事,收费方面是想涨就涨,保障方面却是始终有欠缺;可以说,继听证会被毁掉后,国际惯例又成为了另一个被毁掉的中性词。要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普通百姓也拿国际惯例说事,有关方面可就难受了。据悉,孙勇通过新华社海外记者站发回的关于国外交强险的报道核算出,多数国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都是保费的数千倍,甚至高达数万倍。如德国的交强险,保费通常在100欧元~2000欧元,但总的赔偿金额最高可以达到5000万至1亿欧元,单个人的人身伤害最高赔偿800万欧元;日本普通家用车的交强险保费为每年3.95万日元,人身死亡的最高赔偿限额是4000万日元。另外,香港的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高达1亿港币……

    如果按照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惯例”,我国收取了起价为1050元交强险保费后,的确可以也应该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赔付。因为我国的交强险就是根据所谓的国际惯例制定的,而且收费方面似乎已经“超越国际惯例”了,人家的保费才相当于他们平均月工资的多少呢?而我们的!赔付方面可是没理由不同样遵守国际惯例啊!我们还注意到德国把单人的人身伤害单列,最高赔偿800万欧元,这种规定比较科学,一方面已经足够保障单人受到伤害时的赔付,另一方面则对交通事故中的群体性伤亡也有规定,5000万~1亿欧元基本上可以涵盖当时所有人的赔付了,这两方面都很人性化,这样的交强险实在是太好了!

    其实,按照交强险制定的初衷,交强险赔偿金额的确定,“应该以保证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不受限制地得到补偿为原则,所以中国应考虑大幅度提高赔偿限额,甚至取消限额”。——显然,如果我国的交强险真是这么执行的话,那就绝对不会出现需要“强交”、千方百计“漏交”的情况,反而是人人无不踊跃缴费!我们甚至有理由担心,保险公司的门槛会不会因此被挤破?

梦好,现实尚不可能!

    不过,我们也承认,在目前的情况下,寄期望于交强险保额提高到5000万无疑是在做梦!一方面,我国法律的确还没有完善到那个程度,在美国虽然有万宝路对消费者付出的数亿元赔偿案例,但这是在欧美等国法律体系强调惩罚性索赔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的,目前“中国缺乏这样的法律环境。而且,交强险作为强制责任险,只能提供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在骗保事件屡屡发生而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情况下,贸然大幅增加赔偿限额,会带来很高的道德风险。然而,我们同时也想指出的是,这并非是妨碍保额逐步提高的因素:法律法规不健全,可以继续制定嘛;骗保事件多,可以加大打击力度啊。

    总之,以种种借口推迟和淡化保额的提高,同时又以种种借口将保费与交通违规、交通事故挂钩,对车主实行双重收费或不一视同仁的做法也需要批评,有关方面可不可以静下心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自己是车主,却被这样那样的规章制度拿走太多的血汗钱,同时只给予你有限的保障,你会怎么想?一个在许多国家已经习以为常的保险为何在中国被视为洪水猛兽,对于足够赔偿的希望却只是梦想而已?

    交强险最高应赔5000万并非常识性错误!只不过是它遭遇了“中国式的尴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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