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月26日-2月5日免电煤运输车通行费
日照汽车网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日期:2008-1-30 责任编辑:
1月26日,山东省交通厅紧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畅通"绿色通道"及电煤运输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
通知中明确,在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期间,对进入山东的整车合法装载、且卸货地在山东境内的电煤运输车辆,暂免征车辆通行费。
在绿色通道上,对不同省(市、区)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对整车并合法装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期间,暂免征车辆通行费。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高速公路收费站对鲜活农产品和电煤运输车辆,入口车道收费员按实际车型输入,出口车道按军车免费放行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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